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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庄地区2010年小学入学政策

2010-11-07 10:59:49 作者:佚名 来源:幼教网 [我要提问] 我要评论 [推荐] [收藏]


    关于亦庄地区2010年小学入学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2010年义务教育入学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亦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规范亦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大兴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亦庄地区2010年小学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入学原则

  1.坚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三、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须按本办法划片就近入学。

  2.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因家长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市学校借读。

  3.持有下列证明借读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①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③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④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⑤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⑦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⑧持有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子女身份证明。

  四、入学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开发区户籍),凭相关证明(户口簿)到指定学校(实验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在开发区内购房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暂住证、在京借读证明到指定学校(实验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持父母一方由开发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或社会发展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亲子关系相关证明到指定学校(实验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非本市户籍),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暂住证、在京借读证明、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卡到亦庄一小或亦庄二小办理入学手续。

  6.亦庄地区在建在售楼盘,待居民入住后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五、入学方式:划片分配入学

  分片说明:

  亦庄第一中心小学:(亦庄镇派出所户籍管理范围)

  莱茵河畔、米兰天空、富园西里、星岛嘉园、贵园小区、梅园三区、星岛假日、广德苑、瀛景园、燕景园等居民生活区。

  实验学校:(天华路派出所户籍管理范围)

  林肯公寓、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狮城百丽、卡尔生活馆、瀛海名居、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中芯国际生活区、国融国际、京东方生活区、荣京丽都、villa等居民生活区。

  亦庄第二中心小学:

  泰河园小区、鹿海苑小区、宝善村。
  亦庄三羊完小:晓康家园、天尊苑、尊爵府、金色漫香林。
  大粮台、境界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选择实验学校或亦庄一小入学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适龄儿童。
  2.严禁组织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收取报名费。
  3.落实公示制度。学校招生方案(含拟招生范围、招生班数和招生人数)提前两周在校门口公示。
  4.招生时间:6月14日—6月15日(法定假日)。
  5.各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规定,小学班额不超40人。

  咨询电话:

  大兴区教委小教科:81296354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67887651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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