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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暂行办法

2010-10-05 14:23:35 作者:佚名 来源:幼儿园 [我要提问] 我要评论 [推荐]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提高针对性,增强操作性,通过开展师德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增强教师对职业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切实提高教师的文明素质,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考核范围
    本幼儿园有正式编制的公办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日常评价、师德综合评议和社会满意度测评三部分,满分100分,所占权重分别为45%、40%、15%。其中综合评议40分中,幼儿家长评议占40%,教职工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30%。各部分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考核结果与评优、聘用、晋级晋职挂钩的原则。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基本程序
    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幼儿园师德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考核成绩各50%,总分为学年成绩,与业务考核同时进行。
    每位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要求,对照《河口区实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地写出师德总结,分析自己在师德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其基本程序是: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向全体教职工通报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二)根据教师师德档案和幼儿园日常记录等过程管理积累的资料,汇总情况,由考核小组打出日常考核分数。
   (三)由幼儿园师德考核小组统一组织综合评议。
    1、家长评议。师德考核小组将结合幼儿园实际,科学设计师德测评家长问卷。参与评议的家长要达本班级幼儿总人数的85%以上。非教学人员考核,教职工评议占50%,考核小组评议占50%,不进行家长评议。
    2、教职工评议。学期末,召开教职工评议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要达到全园教职工总人数的90%以上。
    3、考核小组评议。幼儿园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的师德表现、教师的自我总结以及民主评议情况,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的师德建设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根据各部分所占比例和权重换算出得分。
   (五)考核评价结束以后,将教师的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7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复核。公示期结束后,考核结果经教职工本人签字后通过适当形式公布并上报。
    六、评价等级的设定
   (一)师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优秀90分以上)、良好(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以下)四个等级。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学年度师德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1、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认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当年被评为区级以上师德标兵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享受综合表彰待遇的其他称号)。
    3、重视幼儿的思想品德教育,关心、爱护幼儿,事迹突出,得到幼儿园一致公认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学年度师德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等行为或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捏造事实无理上访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3、因失职、渎职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并给幼儿园造成较大物质、名誉损失的。
    4、品行不良,侮辱、体罚幼儿,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的。
    5、向幼儿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向幼儿家长暗示或要求家长宴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6、利用职务之便擅自组织幼儿进行有偿家教、开办兴趣班或在外兼职的。
    7、违规收费,向幼儿家长推销或要求、引导家长购买玩具、书籍、商品和保险的。
    8、有宣传、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言论,参与、从事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9、利用网络、通讯工具造谣惑众,攻击他人,传递不良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工作敷衍塞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引起家长强烈不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
    11、在职称评聘、评优树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12、在家长评教过程中,有暗示为自己或他人打高分现象,影响正常评价秩序的。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幼儿园将建立师德档案,把教职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积累使用,作为教师评先树优、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一)根据公示的测评考核结果,填写《河口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本考核标准与年度考核配套使用,师德考核不是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下一年度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晋升职务职称,并予以批评教育;对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待岗等,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解聘。
    3、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在职称评定、聘任和干部竞聘、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教师、师德先进等荣誉称号必须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的教师中评选。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下等级的教师,不能参加下一学年评先树优。
    八、有关要求
   (一)各教研组要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学习增强职业道德意识。考核小组要及时补充填写师德档案,注意考勤记录、工作安排完成情况记录、会议出勤记录等实证材料的收集,使考核成绩务求公正、真实。
    (二)本办法和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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