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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案例:小小消毒灯引发大事故

2010-10-01 21:53:49 作者:李小红 来源:幼儿园 [我要提问] 我要评论 [推荐] [收藏]


    在某幼儿园大三班就读的悠悠最近几天老喊眼睛疼,且有脱皮现象。妈妈陈女士想带她去医院检查,便登录班级论坛准备向老师请假。论坛中一条“急呼!你家孩子喊服疼吗?”的帖子让她的心立刻揪了起来。她看到这个帖子是三天前就发上去的,有十几个家长跟帖,每家孩子的症状都和悠悠的差不多。陈女士后来了解到先前已有多位家长向幼儿园反映这一情况,幼儿园认为只是部分孩子染上了红眼病,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更没有通知相关家长关注孩子。后来事态更加严重,该班37名幼儿全部出现类似症状。在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下,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面主持调查,最终发现肇事的是一盏闲置多年被保育员误触打开的紫外线消毒灯。

  问题一:幼儿园室内是否可以安装紫外线消毒灯?

  近几年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和甲型H1N1等各类传染病让整个社会的疾病防控意识大大提高。紫外线消毒灯在空气消毒方而具有良好的效果,因此医院、宾馆、学校、食堂等各类人员流动大、人口密集的场所,多会安装这种消毒设备。

  为了给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牛的生活学习环境,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要求幼儿网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可见,在本案中幼儿园于教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幼儿园“闲置多年”而不用此灯则有违规之嫌。

  问题二:幼儿园应如何管理、使用紫外线消毒灯?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紫外线能有效杀菌,但人体长时间被紫外线直接照射则会损害眼睛及皮肤,甚至可能发生更严重的病变。因此,紫外线消毒灯必须在室内没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幼儿园在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时必须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应选购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产品,保留好质保凭证及发票等;二是紫外线消毒灯的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一定的高度并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为防止幼儿误开,最好架设独立电路,特别是应和普通照明灯分开安装;三是应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消毒灯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安全及有效使用;四是注意专项的安全教育,务必让每位教职工都知道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把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安全教育教学之中。

  问题三:幼儿园遇到类似本案情况应如何应对?

  本案中的老师缺少对紫外线消毒灯的知识,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也缺乏警惕意识,以致于事发后既不能很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又不能及时发现险情所在,使事态影响扩大。

  该幼儿园37名幼儿被紫外线消毒灯灼伤是一起典型的突发事件,幼儿园应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停课,组织幼儿体检、治疗,甚至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尽快查明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并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所有当事人应做到信息公开,不推诿责任。

  问题四:幼儿园在本案中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这是一起幼儿园存在过错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应承担幼儿及其监护人因此事件而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如有后续治疗而发生费用幼儿园也应再行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幼儿园法人也可能会被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并且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所涉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最后本案中的幼儿身体伤害很严重,或者事件本身的社会影响很恶劣,该幼儿园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有可能设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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