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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幼儿行为习惯4原则5方法

2011-03-09 17:57:39 作者: 来源: [我要提问] 我要评论 [推荐] [收藏]


    幼儿在幼儿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确保其个性、心理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若能在幼儿期就得到及时的强化,那么,就会有助于这个孩子今后在这方面形成永久的好习惯。因为,此时幼儿的行为表现具有反复性、重复性的特点,任何行为习惯在幼儿期都处于萌芽阶段。既易于养成好习惯,一些坏习惯也易于得到纠正。根据斯金纳的“强化控制”理论,我们在实践中尝试了以下几种行为强化策略。 

    一、运用强化理论的原则 

    1、因人施教

    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幼儿的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幼儿的性格、脾气、喜好不同,我们所采用的强化方式也应该是不一样的。 

    2、将目标按阶段进行分解,并予以具体化。

    幼儿期的思维具有直观形象性,所以,对孩子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同时,还要将目标分成许多小目标,使目标始终处于幼儿的最近发展区中。当孩子完成一个小目标后,要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定得太高,孩子会因为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而产生排斥感,这就很难充分调动幼儿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3、及时反馈。

    所谓及时反馈就是通过当孩子完成一项任务后,成人就要及时将完成情况的评价告诉他。要取得最好的激励效果,就应该在行为发生以后尽快采取适当的强化方法。在孩子表现出某种良好的行为时,即使老师仅仅以点头或微笑的形式表示“已注意到这种行为”的简单反馈,也能起到正强化的作用。反之,如果老师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或反应漠然,那么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减小以至消失。 

    4、用消极强化替代惩罚。

    消极强化是为了增强行为,激励行为,而惩罚是为了企图消除行为,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根据斯金纳建议以及教育的正面性来说,在教育过程中采用惩罚的方法是违背教育原则的,应该予以禁止。我们提倡以强化理论中的消退法来取代惩罚的方法,更多地发挥强化的作用。 

    二、实施策略 

    1、注重强化的有效性。 

    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儿童的天性中含有狡猾的成分,不可放纵迁就。在如何对待幼儿的无理取闹的问题上,卢梭提出了“自然后果法”的教育方法,斯金纳提出了操作强化理论。他们都认为对于孩子需求的满足也要适可而止,止到自然所容纳的范围之内,否则孩子会得寸进尺。

    所以,我们在运用强化的手段时,不能滥用,要注意其有效性的体现。必须在孩子达到或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目标,才能给予一定的强化刺激。如果,在孩子还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老师就心急的给予奖励,孩子就会认为即使做不到老师也会奖励的。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强化刺激的意义了。同时,还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作为教育者,在孩子行为形成的过程中,要注重随时的观察、指导、鼓励,
使其始终处于为完成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积极的状态中。这样,不但体现了强化的有效性,同时也培养了孩子做事的坚持性。 

    2、注重强化的及时性。 

    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有的老师强化手段运用得太多,孩子觉得无所谓; 有的老师又运用得太少,孩子会觉得遥不可及。这都不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老师对幼儿良好行为形成过程的不够关注,致使幼儿良好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有的教师对孩子的要求过高,如果孩子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 稍稍出现一点偏差,就认为其没有达到,而取消原先的奖励。一个学期下来,对幼儿的行为表示赞许、鼓励、肯定的言行少之又少。相反,批评、斥责却不少,动不动就对幼儿予以严厉的批评,有些老师甚至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这样,幼儿行为中的闪光点总是因老师的忽略而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渐渐地,幼儿对各类活动就会失去兴趣,有的就会产生厌学情绪,觉得老师很凶的,在幼儿园不开心。严重者会产生一提上幼儿园就又哭又闹的现象。因此,我们认为,教师在组织各类教育活动时,要关注并捕捉到每个孩子表现出来的良好行为,及时地运用积极的激励机制,使孩子表现出的良好行为的萌芽得到及时的肯定,逐渐在情感意识上形成习惯。 

    3、控制好强化的频率。 

    我们在运用间隔强化时,间隔时间不要太长,幼儿得到了老师的一次表扬或奖励之后,会有一个兴奋期。虽然,这个兴奋期与其得到的强化的强弱程度有关系,但是,由于幼儿年龄小,持久性和自控能力比较差,
任何一个强化都不可能是长久的。因此。当一个强化的兴奋期过去以后,应该有下一个强化。但这下一个强化,幼儿往往很难获得。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 某位幼儿因良好的表现,好不容易获得了教师的一次表扬,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这位幼儿的表现又不那么好了。这时,教师就会非常失望地对幼儿说:“你看,老师刚刚表扬过你没几天,你的老样子又来了,看来,你这个人是不能表扬的。”其实,这问题不是出在幼儿身上,而是出在教师身上。幼儿在等待教师的第二次表扬,但是,幼儿等啊等,结果没有等到,幼儿的良好行为未能得到应有的强化,不良的行为当然就趁机抬头。这能怪幼儿吗?而许多老师也不会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评价出了问题。所以,我们认为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决不能辜负孩子,不能辜负孩子对鼓励的期待、不能辜负孩子对成功的期待、不能辜负孩子那颗易受伤的心。同时作为老师也不要“吝啬”,不要吝啬于一丝欣赏的微笑、不要吝啬于一句赞扬的语言、不要吝啬于一次亲切的抚摸。 

    4、体现强化的差异性。 

    教育的对象是幼儿,而幼儿都是有个性的,每个幼儿都有自己适合的强化方式。比如,有的幼儿喜欢在公开的场合得到表扬、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私下的鼓励;有的幼儿喜欢教师的口头表扬,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给予一个赞许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微笑;有的幼儿喜欢物质的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精神的激励。等等。此外,教师在运用强化手段时,除了应考虑幼儿的个性外,还应考虑幼儿的年龄因素。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对强化物的选择也是有所不同。比如,对小班孩子来说奖励一颗糖果是非常有效的强化物。对中班的孩子来说,奖励小红花、五角星、卡通贴纸等可累积的物品更具激励性。而大班幼儿可以铅笔、练习本、橡皮、棋类等实用物品作为奖品,又或者在教室中创设“比比谁的星星多”、“大家来登山”等体现竞争性的环境,可能更能激发大班幼儿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在实践中,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因人而异地选择更适合的、更有效的强化手段。 

    5、适当运用普雷马克原理。 

    幼小衔接的教育工作是大班学段的重要教育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一定的任务意识,比如要让幼儿知道必须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才能去玩。那么,在大班第二学期,我们可以适当运用普雷马克原理对幼儿进行这方面的培养。所谓普雷马克原理,就是用高频的活动作为低频活动的强化物。具体地说,就是用幼儿喜爱的活动去强化幼儿参与不喜爱的活动。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阅读而喜欢听故事,可以让幼儿先完成一定的阅读任务之后再给幼儿讲故事。又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写字而喜欢画画,就可以让幼儿先写好字然后再让幼儿去画画等等。由于这种方法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所以比较适合在大班年龄段进行。 

    教师在实践运用中,要注意控制好高频活动和低频活动的时间比例,相应的孩子喜欢的活动时间可稍长一些。关键是不能让幼儿有厌烦低频活动的情绪,否则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了。 

    以上是我们尝试时机对幼儿进行行为习惯培养的五种强化策略,在实践过程中,有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第一,强化理论分积极强化和消极强化,老师们在实践中比较多的是运用积极强化的方法,在使用消极强化时,往往会与惩罚的手段相混淆。因此如何适当的、合理的、有效地运用消极强化的方法,来帮助幼儿改正不良行为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和研究。

    第二,在本次研究中注重的是强化原则在幼儿园中的运用,对于如何指导家长在家庭有效运用强化原则的研究比较忽略。家长是否能与幼儿园教育保持一致,采取与幼儿园教育同步的教育方法,能科学、有效地运用强化原则,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我们教师进行相关的研究,提升家长在家庭中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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